随着呼吸衰竭治疗技术的发展,新生儿重症呼吸衰竭有多种治疗手段,高频通气(HFV)是其中一种新的机械通气治疗方法,可用于对传统通气(CMV)治疗反应欠佳的患儿〔1、2〕,但当HFV治疗失败时应及早改用其他治疗手段。本文通过对HFV治疗重症新生儿呼吸衰竭的临床反应和实验室指标分析,探讨早期预测HFV疗效的指标。
对象与方法:
一、
.对象1998年1月至2003年12月我院NICU收治的严重呼吸衰竭新生儿50例,均对CMV治疗反应欠佳或出现严重肺气漏后改用HFV。
二、方法
1. HFV采用Infant star型呼吸机,此机器为高频气流阻断型(HFFI)并可与常频通气叠用,本组采用HFFI+IMV通气方式。
2. HFV应用指征:(1)CMV治疗反应不佳标准为符合以下两项:吸入氧浓度(FiO2)≥0.8;吸气峰压(PIP)≥30cmH2O和/或平均气道压(MAP)≥12cmH2O持续≥2h,动脉氧分压(PaO2)不能维持在50-90mmHg和/或脉搏氧饱和度(SpO2)不能稳定在88%-93%;或(2)X线胸片提示严重肺气漏。
3.HFFI+IMV参数与调节:(1)FiO2 初调时与CMV时相同,以后根据SpO2或PaO2调节,以维持PaO2 50-90mmHg 或SpO2 88%-93%为准;(2)提高呼吸末正压(PEEP)使MAP接近或等于CMV时的MAP。当FiO2降至0.4时,根据SpO2或PaO2和/或胸片膈肌位置调节MAP;(3)振幅 初调时以胸廓有明显振动为度(25-30),以后根据PaCO2调节;(4)HFV频率12Hz,CMV频率逐渐降至10次/分;(5)流量10-15升/分;(6)预调稳定后X线摄胸片定位,以膈肌位于第8-9后肋为宜。
4.记录HFV治疗前2h内及治疗后1h内、6h、12h、24h的FiO2、PIP、MAP、PEEP振幅等呼吸机参数和血气指标pH、PaO2和PaCO2等,计算动脉/肺泡氧分压(a/A)、氧合指数(OI)。
5.分组:以治疗24h时FiO 2降至≤0.5或下降幅度≥30%作为患儿对HFV治疗反应良好(组1);治疗24h时FiO2>0.5或下降幅度<30%为对HFV治疗反应欠佳(组2),比较两组a/A 比率及OI。
6.统计学方法:所有资料处理应用SPSS统计软件包,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组内资料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α<0.05。
结 果
1998.1-2003.12期间采用HFV治疗的患儿共50例。男31 例,女 19 例;入院日龄1-490h(M=5h),其中≤24h 41例。平均孕周35.6±4.1周 (28.3-43.3周);平均出生体重2.35±0.89kg(0.75-4.5kg),其中极低出生体重儿9例。
原发病: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RDS)20例、胎粪吸入性肺炎(MAS)15例、湿肺4例、新生儿肺炎8例,败血症3例。并发或合并症:围产期窒息31人、持续肺动脉高压(PPHN)17例、肺气漏14例、颅内出血14例、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MODS)和慢性肺疾病(CLD)各3例、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NEC)伴肠穿孔1例。
因CMV疗效欠佳改用HFV者44例,严重肺气漏改用HFV者7例。
两组患儿出生体重(BW)、孕周、HFV治疗前PIP、MAP、FiO2,无差异(表1)。
表1. 两组患儿BW、孕周和HFV治疗前PIP、MAP、 FiO2
出生体重 克( SD) |
孕周 周( SD) |
治疗前 PIPcmH2O(SD) |
治疗前 MAPcmH2O(SD) |
治疗前 FiO2均数(SD) |
|
组 1( 反应良好组) |
2566.49 ( 157.53) |
35.27 ( .70) |
30.97 ( .67) |
12.29 ( .46) |
.81 ( .03) |
组 2(反应欠佳组) |
2592.31 ( 197.24) |
36.65 ( 1.01) |
31.77 ( .90) |
13.76 ( .62) |
.89 ( .03) |
t |
.09 |
1.04 |
.64 |
1.708 |
1.68 |
P |
.930 |
.302 |
.527 |
.096 |
.099 |
两组
HFV治疗前、后a/A和OI均值比较无显著差异,在HFV治疗后1 h, OI差异显著; 治疗6 h及以后各时段, a/A和OI均有非常显著差异(表2)。两组组内治疗前、后各时段
OI、a/A比较:(表2)组1(反应良好组):a/A在治疗开始后1h即升高,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显著(p<0.05),上升幅度约25%,,在观察的24h内各时段与治疗前比较,约以25%速率持续上升。OI在HFV治疗后6h下降,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显著(p<0.05),约下降25%,其后各时段下降的速率约分别为40%和50%。
组2(反应欠佳组):a/A、OI在观察的24h内呈波动改变,但与治疗前比较均无显著差异(p<0.05)。
表
2. 两组HFV治疗前、后各时段a/A和OI均值(±SD)组内及组间比较
治疗前 a/A OI |
治疗后 1ha/A OI |
治疗后 6ha/A OI |
治疗后 12ha/A OI |
治疗后 24ha/A OI |
|
组 1(反应良好组) |
.12 23.62 (.01) (2.34) |
.15* 19.30 (.02) (1.77) |
.17** 17.52* (.01) (1.80) |
.21** 13.98** (.02) (1.27) |
.23** 1.31** (.02) (.90) |
组 2(反应欠佳组) |
.09 29.47 (.02) (4.37) |
.12 27.27 (.03) (4.39) |
.07 33.87 (.01) (2.41) |
.10 23.84 (.09) (3.98) |
.11 20.93 (.01) (4.61) |
t |
1.14 1.60 |
.88 2.04 |
5.15 4.87 |
4.93 2.94 |
4.65 3.41 |
P |
.260 .116 |
.384 .047 |
.000 .000 |
.000 .005 |
.000 .002 |
注:
1. 组1治疗前和治疗后各时段组内比较: * P < .05; ** P < .012.
组2治疗前和治疗后各时段组内比较 P 均 > .0550例患儿存活30例(60%);死亡 20例(40%,其中放弃治疗14例)。
组1:37例(74%),34例撤机成功,最终存活30例,死亡7例,其中2例撤机后因并发CLD第二次插管用CMV治疗,分别于生后35、56天死亡;另2例HFV后4、5天撤机,后因颅内出血Ⅲ-Ⅳ°放弃治疗死亡。1例NEC合并肠穿孔未能撤机死于生后21天,2例因围生期窒息,合并MODS未能撤机,于15、21天放弃治疗死亡。
组2:13例(26%),均未能撤机死亡,1例于入院 第7天,2例于入院第2天死亡。另10例患儿在入院第2-4天放弃治疗死亡。
讨 论
应用传统通气方法是治疗新生儿重症呼吸衰竭的基本手段。以往,国外在CMV治疗失败时,多改用体外膜肺(ECMO),可挽救患儿生命。随着新生儿呼吸支持技术的发展,有更多的治疗手段可供选择,国外文献报道〔3、4〕当应用CMV疗效不佳已符合使用ECMO指征,可先改用HFOV,部分患儿可以获救。 成功率因原发病而异,约在50%左右。近年,我们对CMV治疗失败的病儿采用HFFI+IMV治疗,取得一定疗效。本组病例原发病多种多样,有弥漫性肺疾病如RDS,肺炎;不均匀性肺疾病如胎粪吸入;也有严重肺气漏,包括气胸,间质气肿等,这些患儿,在应用CMV的过程中,即使高氧(FiO2≥0.8)、高通气(MAP≥12cmH2O)达2h或以上,PaO2仍不能维持在50-90mmHg和/或SpO2不能稳定在88%-93%;或有严重肺气漏,在改用Infant star型呼吸机,作HFV+IMV治疗后,其总存活率达60%。若不改用HFV有可能患儿将失去存活机会。Kinsella等指出〔5〕,在HFV治疗同时吸入一氧化氮(iNO)能获得更好疗效。 我们若能对部分病例加用iNO治疗,可能存活率会进一步提高。
由于目前对新生儿重症呼吸衰竭的治疗,除CMV、ECMO外,尚可应用iNO 、HFV、肺表面活性物质等支持手段,及早判断每种治疗方法的效果,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和适当时机(指征)选择不同治疗方法同样重要,对减轻病人缺氧和呼吸性酸中毒的伤害,具有实际意义。有文献指出a/A和OI可作为预示HFV对新生儿重症呼吸衰竭治疗是否有效较为敏感和特异的指标,Paranka〔6〕报道非先心病和膈疝的重症呼吸衰竭新生儿,HFV治疗前a/A ≤0.05,应用HFV后6h, a/A ≤0.08预示HFV可能失败需用ECMO,其敏感性为77%,特异性92%。Kossel等〔7〕指出HFV治疗72h后OI≥25,预示HFV治疗失败的敏感性达91%,阳性预测值为100%。我们的结果显示,对HFV治疗反应良好的患儿,a/A在治疗开始后1h即显著升高(p<0.05),24h内各观察时段上升速率约为25%;OI治疗后6h显著下降(p<0.05),此后继续下降至24h时下降约50%。治疗欠佳组a/A和OI呈波动性变化,各时段与治疗前比较均无显著差异(p<0.05)。我们认为,a/A和OI可作为判断HFV治疗效果的早期预测指标,当HFV治疗后6h a/A较治疗前升高约50%,OI降低25%预示HFV治疗有效,可继续应用;若治疗后6h a/A和OI无明显改善,则应考虑改用或加用其他治疗方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