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6-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
中华医学会各专科分会: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卫发电[2003]63号文件精神,立足于长期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提高预防控制和诊断治疗水平,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卫生部近日制定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方案》。目前,培训工作主要以医疗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组织进行。由于集中培训和跨地区培训比较困难,中华医学会决定,采取远程教育和函授的形式,在中华医学会网站开辟专用网页,在《中华医学信息导报》开辟专栏刊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教材中的有关内容,供广大医务人员学习,以及时掌握与非典有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规范。请你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向有关医疗单位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宣传,通知学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培训的有关内容,进一步促进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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