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复苏联合会和美国心脏学会关于心脏骤停后体温管理的建议
310009 杭州,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医学科/浙江大学急救医学研究所
Temperature management after cardiac arrest: an advisory statement by the Advanced Life Support Task Force of the International Liaison Committee on Resuscitation and the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Emergency Department of the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Hangzhou 310009,China
轻度低温治疗(32~34 ℃)被推荐用于心肺复苏后仍然昏迷的患者已有十多年。新近有研究发现33 ℃和36 ℃低温的效果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国际复苏联合会高级生命支持工作组进行了系统评价,以回答3个问题:(1)对于心肺复苏后昏迷的患者,需要应用轻度低温治疗还是目标性体温管理?(2)如果需要使用,理想的开始时机是什么?(3)理想的持续时间为多久?
相关结论如下。
(1)对于院外心脏骤停的患者,如果初始心律为可除颤心律,在自主循环恢复后仍然昏迷时,推荐使用目标性体温管理(强烈推荐,低质量证据)。
(2)对于院外心脏骤停的患者,如果初始心律为非可除颤心律,在自主循环恢复后仍然昏迷时,建议使用目标体温管理治疗(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
(3)对于院内心脏骤停的患者,不论何种初始心律类型,在自主循环恢复后仍然昏迷时,建议使用目标体温管理治疗(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
(4)采用目标性体温管理时,推荐维持稳定的目标值为32~36 ℃(强烈推荐,中等质量证据)。某些特定的人群是从较低(32~34 ℃)还是从较高(36 ℃)的目标体温中获益还不清楚,有待进一步的研究阐明。
(5)对于院外心脏骤停的患者,反对院前常规采用在恢复自主循环后立即快速、大量静脉内输注冰液体的降温方式(强烈推荐,中等质量证据)。院前心肺复苏中其他降温措施还没有被充分地研究过,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6)采用目标性体温管理时,建议持续的时间至少为24 h(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