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42 重庆,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创伤外科(张连阳);
310009 杭州,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急诊科(赵小纲)
Departement of Trauma Surgery,Daping Hospital, Third Military Medical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042, China (Zhang LY);
Department of Emergency Medicine, The Second Affiliated Hospit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Medical College Emergency Medicine Research Institute of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09, China (Zhao XG)
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尤其是汽车工业、航空业等的发展,人民的生活范围越来越大,参与的社会活动越来越多,人们更容易受到伤害;工业、建筑业的发展,也给相应领域的工作人员带来了受伤的机率;生态的失衡,环境的破坏,自然灾害如泥石流、地震、水害等也频繁发生;局部民族冲突也常常发生,局限性战争不可避免;还有生活在大城市中的人群,竞争压力的加大,心理压力更大,不能承受精神压力的人选择了自杀;如此诸多因素,造成了创伤意外事故增加[1],伤员增多,而且伤情的复杂程度和救治的难度越来越高,需要有专业医护人员救治和社会管理部门来开展研究。
1 社会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创伤救治体系创伤救治体系是有组织地为所在区域创伤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快速的、高效的和最佳的救治服务,并与120急救系统共享资源。其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公民进行教育、宣传和培训,识别导致创伤的危险因素,降低创伤发生率,培训公民在创伤意外发生时的自救与互救能力;二是在创伤发生后,能够提供最佳、快速、有效的服务,直至康复,恢复工作或生活,从而降低病死率、伤残率和生命损失年数;三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创伤救治体系,为自然灾害、人为灾难或恐怖袭击以及发生战争时提供便捷的服务和系统的服务保障。
创伤救治体系应包含在紧急医疗服务系统中,但是,创伤与机体自发急症不一样,鉴于创伤的特殊性和专业性,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来开展针对创伤的工作与研究,需要政府的法律法规作为前提,需要行业管理部门的许可,需要专业学会制定标准并推进,需要建立完善的救治流程,需要通信网络覆盖各个区域,也需要信息化大数据来分析创伤救治结局,并为持续改进提供科学的依据。以美国为代表的创伤急救体系始于1973年,“紧急医疗服务系统法案”在美国立法[2],以便为各地的紧急医疗服务系统(EMS)提供指导和财政支持。马里兰急救研究所于1973年成为第一个完全有组织的、遍及全州、按地域划分的创伤救治系统。随后,大城市的主要教学医院都成立创伤救治中心;1976年,美国外科医师学会创伤委员会(ACSCOT)第一次提出了作为创伤中心的医院分类的明确标准[3],而且定期更新,被国内外公认为是对建立创伤中心的医院的评估标准。
在我国,以院前120急救为主体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EMS)逐步完善,并进入农村乡镇,院内急诊科为代表的急救服务也有了行业规范与标准。但是院前-院内联系机制不够畅通。其中,作为急救主要病种之一的创伤并未得到重视,有部分集中救治,但大多数是分散救治,各个学科协调不够,配合不力,以至于专科救治强,综合救治薄弱,时效性不佳。因此需要建设完善的区域性创伤中心与分级救治,提升创伤救治保障能力。
2 我国区域性创伤中心已经悄然形成二十世纪80年代,随着急救医学的进步,以创伤为特色的急诊创伤中心在一些大学附属医院逐步建立。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由于国内经济的发展,建筑业、汽车工业的快速进步,医院创伤患者越来越多,伤情复杂,病情危重,尤其是多发伤、复合伤的救治涉及多学科,多专业,传统的急诊就诊分流、多学科会诊的救治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快速高效的需求[4],院前院内也衔接不畅,许多患者在转诊、会诊和确定性治疗决策犹豫中耽搁了时间而丧失生命,因而许多医院开始筹建急诊外科或创伤外科,选拨外科知识全面的医护人员,经过外科多学科和相关专科培训的医护人员承担此项工作,为创伤急救和多发伤、复合伤提供了专业化、系统性的救治,缩短了创伤患者的救治时间,提高了救治效率。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教学医院成立了急诊外科或创伤外科[5],并成为外科三级学科,开展了从院前-急诊室-手术室-ICU-创伤专科-康复一体化的救治[6],大大提升了救治成功率,降低了病死率,提高了生存质量[7]。
3 需要制定中国创伤中心评价标准,并实施认证制度越来越多的创伤中心的形成,对创伤患者的救治是良好的保障,也是外科新兴学科形成的标志。如何来规范化建设,并有效地利用医疗资源是非常重要的,同一个区域建立多家创伤中心,将会面临病源不足,导致国家和医院投入过多而造成浪费;没有规范化的建设,医院不具备创伤救治能力,就不能保障患者利益。因此,根据国情,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学习美国创伤中心建设经验[8],由创伤医师协会或医学会来制定标准,按照人口和区域覆盖范围,参照此标准规范化建设和认证,逐步分级覆盖到偏远区域,才能完善创伤保障体系[9]。
我国行政管理机构分省、市、县、乡、村五级,医院又分三级,笔者建议参照美国模式,建立三级创伤中心制度,一级为最高,三级为最低,与医院分级相反是为了与国际分级一致。同时,创伤中心应与院前急救服务体系保持密切联系,参与到院前急救体系中,在创伤发生后从报警、急救、转运到合适的医院能够畅通无阻。
一级创伤中心通常是大城市具有教学能力的三甲医院,应为创伤患者提供最高水平的救治,开展创伤基本和高级生命支持、急诊复苏,能24 h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外科学各专科诊疗,拥有设备完善的重症监护室;接受下级医院转诊患者,为下级创伤中心提供咨询、会诊、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创伤救治的临床与基础研究工作,承担创伤外科专科医师培训;在所在地区开展卫生宣教。二级创伤中心应为非教学三级医院,以地市级医院为主,服务人群应在100万人口以上。应能开展创伤基本和高级生命支持、急诊复苏,24 h为患者提供所需的外科学各专科诊疗,拥有重症监护室;为三级创伤中心提供咨询、会诊和技术指导;与一级创伤中心建立制度化联系,就人员培训、转诊患者等达成协议。 继续教育与科研工作在二级创伤中心并不是必需的。三级创伤中心为二级医院,以县级医院和部分乡镇中心卫生院为依托;至少应能提供基本生命支持、心肺复苏、普通外科治疗和基本重症监护治疗;与一级或二级创伤中心建立固定联系,在病情许可的情况将患者转运至更高级创伤中心 。
至于是否要建立四级创伤中心(能提供初步评估与治疗),仍需要同行专家的商讨。
4 如何来建立一个创伤中心建立创伤中心需要多部门参与,更需要从事创伤医学工作的医师和行业协会来推动。按照企业管理的人机料法环原则[10],创伤中心的建立也离不开这五个方面。人:是指具备全面创伤急救知识的医护人员,并有志于创伤救治职业,而不是临时性的、轮转式的,住院医师可以参加轮转培训。机:是有固定的场所和提供服务的医疗设备,要有完善的急救场所、功能分区和必需的医疗设备,患者到达创伤中心后,不需要离开此区域(10~50 m范围内)就能获得所有的医疗服务。料:是指患者的来源,创伤中心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量,要根据人口的分布和发生创伤事故的概率来布局创伤中心。在交通、工业发达的地方,更应注重创伤中心的建设,在创伤中心布局时避免资源浪费。法:是指规章制度,需要建立各类创伤救治规范,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同时要开展创伤质量控制,建立数据库,分析救治环节的某些问题,以达到持续改进。环:是指创伤救治的环境(交通、通信、网络等)和每一个环节,从院前到急诊复苏室,从复苏室到手术,从手术到重症监护,从恢复到康复,都是一个环环相扣的过程。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患者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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